山东万杰医学院辅导员学生公寓管理考核制度(试行)
为使辅导员在学生公寓管理中更加认真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辅导员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的工作责任心,根据校团委、学生处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寓的实际情况,在每个月系部公寓考评的基础上,制定辅导员学生公寓管理考核制度。
一、 考核时间
每月对每位辅导员考核一次,根据得分情况排名。
二、 考核对象
所有在校班级的专(兼)职辅导员。
三、 辅导员公寓管理职责
1、 根据学生处学期工作计划和公寓管理规定,制定落实措施,定期开展自查活动;
2、 建立学生公寓住宿情况档案,执行宿舍长负责制;
3、 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生宿舍遵纪、卫生等情况,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走访男女生公寓各不少于3次);
4、 把公寓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 定期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有关公寓制度和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6、 加强住宿学生的管理教育,杜绝破坏公物,打架斗殴等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7、 指导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生宿舍文化氛围;
8、 大力宣传和指导宿舍长积极开展公寓管理志愿者活动。
四、 考核内容
(一)日常管理(基础分100分)
1、班级学生住宿安排混乱,影响整体宿舍安排或学生住宿信息不全者扣5—10分。
2、深入学生公寓次数少于学校规定的扣2—6分。
3、未按时完成学生处下达的任务或工作态度消极怠慢者视情节扣5—10分。
(二)宿舍卫生(基础分100分)
宿舍卫生得分为当月所带班级宿舍的平均分。
(三)学生教育(基础分100分)
1、辅导员所带班级宿舍违纪每人次扣5分。
2、严重违纪的每人次扣10分。
(1)学生在宿舍内打架斗殴;
(2)故意破坏公共财物;
(3)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器、吸烟、使用明火等;
(4)私留外人(非本公寓)住宿;
(5)在宿舍内酗酒、赌博者;
(6)在公寓内盗窃或为盗窃提供消息者;
(7)《学生宿舍奖惩细则》规定的其它严重违纪现象。
3、发现违纪行为辅导员处理不当或未及时处理的,在总分中扣5分。
(三)加分
1、当月宿舍合格率(85分以上)达90%以上的在总分中加5分;
2、当月宿舍违纪率为0的在总分中加5分;
3、当月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男、女生公寓各达6次以上者在总分加3分;
4、积极组织开展宿舍文化活动并提供计划、总结和成果等材料的在当月总分中加5分。
五、说明
(一)宿舍卫生评分标准参见《山东万杰医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标准》。
(二)学生违纪处理情况参见《山东万杰医学院学生宿舍奖惩细则》。
(三)请假学生须提前出示假条。
学生处
2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