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公开选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

2024年10月15日 10:29 学生工作部、团委 点击:[]

为完善我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队伍,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落实我校“三全”育人工作体系,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根据《齐鲁医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工作小组

为确保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顺利推进,学生工作部、团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我校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选聘范围

全体在岗教职工

三、岗位设置

需选聘配备指导教师的社团名单详见附件1《齐鲁医药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信息一览表》。

四、选聘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守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德高尚;

(二)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三)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类社团指导教师优先选聘高水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师担任,学术科技类社团指导教师一般应为专业课教师;

(四)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任聘期为1年,受聘期间能投入时间精力履行指导责任,且经所在党组织批准;

(五)自愿接受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五、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具体职责如下:

(一)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学生社团成员思想、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会议或理事会会议,指导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起草和修改学生社团章程,指导学生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审定并指导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解决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活动效果,保证社团健康发展;

(三)每学期初向团委提交学期社团培训指导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每学期末向团委提交学期社团指导工作总结;

(四)贯彻执行学校关于社团工作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

(五)每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两个学生社团。

六、选聘程序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按照“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的方式双向选择,在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

(一)自主报名(10月15日—10月19日)

有意向申请并符合要求的教职工,根据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分类,填报《齐鲁医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于10月19日17:00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9办公室,并将申请表的电子文档汇总发送至邮箱qlyyxytw@126.com,命名方式为:指导社团名称+教师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10月20日—10月22日)

团委对社团指导教师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审查。

(三)组织选聘(10月23日—10月24日)

1.团委征求业务指导单位和学生社团意见后,根据学生社团性质和指导教师个人志愿填报情况为学生社团选聘指导教师。

2.若出现学生社团无指导教师填报志愿的情况,团委积极在全校区范围内鼓励和协调在职在岗教职工填报志愿,帮助学生社团选聘合适的指导教师。

3.若出现学生社团无法选聘指导教师的情况,该学生社团暂由团委代管并进入整改期(3至6个月),若整改期结束仍无指导教师选聘,则该学生社团直接予以注销。

(四)公布聘用(10月25日前)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结果经团委审定并通过考核后由学校统一聘用颁发聘书。

下一条:齐鲁医药学院第二届“金秋诗会”征稿启事

关闭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山东省淄博市人民西路1678号  
邮编:255300  
传真:(+86)0533-2829166
办公电话:(+86)0533-2829102  
招生电话:(+86)0533-4318888  
管理员邮箱:qlyyxy@qlmu.edu.cn

“靠企吃企”专项问题专项治理

监督举报电话:0533-2829010       

举报邮箱:qlyyxyxfb@126.com  
  • 官方微信
  • 招生微信
  • 鲁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