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
首页 >> 组织机构 >> 行政部门 >> 正文

法务部部门职责

2019年11月26日 09:53  点击:[]

1、制订学校法律事务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2、为学校重大决策及有关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3、为校内各单位提供一般性法律咨询;

4、审核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重要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5、处理、协调学校涉诉案件及相关法律纠纷;

6、参与校名、校徽、校誉等学校无形资产的保护与维权;

7、协调、督办校内各单位法律事务工作;

8、配合校内相关部门开展法治教育、普法讲座等工作;

9、办理学校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扎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开展。

下一条:人力资源处

关闭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山东省淄博市人民西路1678号  
邮编:255300  
传真:(+86)0533-2829166
办公电话:(+86)0533-2829222  
招生电话:(+86)0533-4318888  
管理员邮箱:qlyyxy@qlmu.edu.cn
  • 官方微信
  • 招生微信
  • 就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