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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开展学习《关于编发7 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的通知》专题会议

作者: 时间:2021-03-27 点击数:

为认真落实集团纪委下发的《关于编发7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好学院党委会议精神,6月4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召开学习《关于编发7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的通知》专题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张丽芳主持,全体教师参会。

《通知》公开了全省7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典型案例。支部书记张丽芳同志对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强调这7起案例都是借信访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有关人员为了泄私愤或个人不正当利益恶意中伤他人,损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干扰了正常信访秩序,触碰道德底线,严重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这样的不实举报,是对信访举报权力的滥用,背离举报监督的本质,增加监督执纪工作成本,干扰正风反腐有序推进,损害单位的风气,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

会上,张丽芳同志针对集团纪委的《通知》和学院党委的《意见》,对支部全体党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律,正确行使党员和公民权利,尤其是在行使检举揭发权利时,要做到为组织负责、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决不能为所欲为、滥用权利,随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地抓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深刻把握集团党委和学院党委对干部使用的新要求,努力提高个人胜任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学院年度重点工作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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